臺中市新社區大南國民小學校園開放使用收費標準
單位:新臺幣/元
水電費 (如備註二標準) |
擴音設備費 |
清潔費 |
場地使用管理維護費 |
保證金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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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教室 (當禮堂.活動中心使用) |
使用空調: 三百 未用空調: 七十五 |
二百五十 |
八百 |
一千二百五十 |
一千二百五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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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梯教室 (當視聽教室使用) |
使用空調: 三百 未用空調: 七十五 |
五百 |
五百 |
一千 |
一千二百五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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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操場 (當演藝場所使用) |
一般使用: 五十 辦理喜宴: 一百五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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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 |
二百五十 |
七百五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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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 |
二十五 |
- |
一百五十 |
一百 |
二百五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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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球場 |
五十 |
- |
五百/面 |
二百五十/面 |
七百五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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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場 |
五十 |
二百五十 |
一千五百 |
一千二百五十 |
二千五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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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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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五十/次/輛 |
- |
以申請使用車位數計。 |
備註:
一、本表收費為各項單價收費之上限,學校應不逾上限金額內明訂收費標準。
二、水電費依各校冷氣空調及照明實際設施之情況,分別訂定含冷氣空調使用及不含冷氣空調使用之收費金額。
三、有上限收費之項目,依各校開放場地面積及實際設施之情況自訂收費金額。
四、鋼琴使用費每小時三百元。
五、以使用小時數計價收費,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但保證金於申請使用期間最高以四小時計收;長期使用超過一個月之單位,除保證金外,學校得視實際使用情形酌予減收,減收比例不得逾應繳交費用之百分之五十(即一小時計價收費金額之二分之一)。經學校審核通過開辦校內經常性社團,得以單次兩小時為一場次借用,並以一場次費用*0.6計算。
六、本收費基準之各項收費,係以一小時為計價單位。
七、停車場僅提供給繳費使用校園場地且需停車空間者。
八、凡申請使用校園場地,需預演彩排或事前練習者,學校仍應依收費標準,收取相關費用。
九、具特殊性設施、設備之場所,其收費標準以專案函報教育局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