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國小103年度教育部補助執行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計畫
臺中市新社區大南國民小學辦理
103年度教育部補助執行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計畫
補助計畫項目:實施諮詢輔導方案
一、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執行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計畫原則辦理。
(二)102年10月28日中市教小字字第1020081993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提供充足資源,協助新住民子女於學習及生活上適應。
(二)重視個別差異,改善新住民子女受教育條件,提昇本市學生教育品質。
(三)指導新住民家長擔任父母應盡之教育方式。
(四)落實協助國際家庭教養關懷與教育機會均等之社會正義。
三、辦理機關: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新社區大南國民小學
四、參加對象:本校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以10-20人為原則,並以適應欠佳學生優先。【適應欠佳包括:外向性適應欠佳者;內向性適應欠佳者:學業性適應欠佳者】。
五、辦理時間:103.7月1日至103.7月4日,共4日。
六、課程內容:課程表如附表1。
七、活動地點:本校教室。
八、實施方式:由輔導室遴聘學有專精之教師擔任小團體輔導活動之講師與助理講師。
九、預期成效
(一)透過本計畫實施,建立新住民家庭及其子女具體可行之輔導模式。
(二)增進新住民家庭及其子女溝通上之基本能力,以提昇學生之生活表現,進而協助人際互動與生活適應能力。
(三)提昇教師學習多元文化教育教材編寫設計能力,並將多元文化教材融入各科教學。
十、獎勵: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辦理。
十一、經費概算:如附表2。
十二、本計畫經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表1 臺中市 大 南 國小
103年度執行教育部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計畫課程表
補助計畫項目:實施諮詢輔導方案-小團體活動
|
場次 |
一場 4 天,總時數 16 小時。 |
|||
|
日期 |
時間 |
課 程/活 動 |
講 師 |
預估 參加人數 |
|
103年
7月1日 |
08:00-10:00 |
相見歡—認識你真好 活動+學習單 |
施梅子 |
10-20 |
|
10:00-12:00 |
認識自己—我是誰 繪本教學 |
|||
|
103年
7月2日
|
08:00-10:00 |
自我肯定—故事中的你我他 故事教學 |
施梅子 |
10-20 |
|
10:00-12:00 |
自我肯定訓練 繪本教學+活動 |
|||
|
103年
7月3日
|
08:00-10:00 |
我想和你作朋友—優點轟炸 故事教學+學習單 |
施梅子 |
10-20 |
|
10:00-12:00 |
我想和你作朋友—愛的小書 小書製作 |
|||
|
103年
7月4日
|
08:00-10:00 |
吾愛吾家—祝福我的家人與朋友 小書製作 |
施梅子 |
10-20 |
|
10:00-12:00 |
小書成果展、頒獎 祝福與道別、結業式 |
|||
臺中市新社區大南國民小學辦理
103年度教育部補助執行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計畫
補助計畫項目:辦理親職教育研習
一、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執行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計畫原則辦理。
(二)102年10月28日中市教小字字第1020081993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提昇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子女家庭互動、溝通及親職技巧,共創親密家庭關係。
(二)透過親子經驗性活動覺察家庭溝通模式,並促進家庭間的模仿學習。
(三)指導新住民家長擔任父母應盡之教育方式。
(四)落實協助國際家庭教養關懷與教育機會均等之社會正義。
三、辦理機關: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新社區大南國民小學。
四、實施對象:大陸及外籍配偶家庭成員預估家長60位。
五、實施方式:親職教育講座、經驗分享
六、實施內容:親職教育、子職教育、性別教育、婚姻教育、倫理教育、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及其他家庭教育事項。
七、實施期程:
(一)親職教育講座:103年5月7日、103年8月23日共二次。
八、辦理活動時間、方式:延聘專家學者至校辦理專題講座、親職教育經驗分享
(一)親職教育講座:
- 時間:(1)103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5時至8時整。
(2)103年8月23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整。
2.地點:本校階梯教室
3.講師:延聘專家學者
4.課程表:
|
場次 |
2 場 2 天,總時數 5 小時。 |
||
|
日期 |
課 程 |
講 師 |
預估參加人數 |
|
103年5月7日 |
講題: 解開幸福密碼—培養優質的孩子(3小時) |
方智信 老師 |
60 |
|
103年8月23日 |
講題: 愛的抱抱(2小時) |
魏台鳳 老師 |
60 |
九、預期成效
(一)透過本計畫實施,建立新住民家庭及其子女具體可行之輔導模式。
(二)增進新住民家庭及其子女溝通上之基本能力,以提昇學生之生活表現,進而協助人際互動與生活適應能力。
十、獎勵: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辦理。
十一、經費概算:如附表
十二、本計畫經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